报废新闻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 > 报废新闻

天津车辆报废年限

发布时间:2023-06-02 10:31:14      关键字:【天津报废车,天津报废解体,天津车辆解体,天津报废车回收,天津国三货车报废补贴,天津万星报废车回收公司】     


对于天津车辆报废年限规定的内容,很多人很困惑,一直在咨询小编什么是天津车辆报废年限,今天小编针对天津车辆报废年限问题,梳理了以下内容,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。


天津车辆报废年限分别如下:

1、小、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,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,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;

2、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;

3、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,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,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;

4、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;

5、其他小、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,大、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;

6、专用校车使用15年;

7、大、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(大型轿车除外)使用20年;
0
8、三轮汽车、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,其他载货汽车(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)使用15年;

9、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,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;

10、全挂车、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,集装箱半挂车20年,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;

11、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,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。

注:对小、微型出租客运汽车(纯电动汽车除外)和摩托车,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,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,但小、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,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,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。


天津报废车,天津汽车解体,天津报废车,天津报废解体,天津车辆解体,天津报废车回收,天津国三货车报废补贴,天津万星报废车回收公司:17726018753
关键字: 天津报废车回收 天津汽车报废厂 天津汽车解体厂 天津报废汽车厂
地址:天津市各区均有网点(总部静海区)        24小时咨询电话:17726018753       联系人:张经理
Copyright  ©  天津万星报废车回收公司       版权所有.All Rights Reserved.
点我电话咨询